1
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
以前的我跟着老师念着这样的诗句,却从不懂得它背后的深意,直到现在,偶有想起,才真正懂得。
学生时代的我一直期待着一段美好的爱情出现在我的青春里,后来,的确也出现了这样的一位男主角。
他如约而至,和我发生了许多的第一次,也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回忆。
他疼惜过我,也打骂过我,而我,却一直默默地喜欢着他,甚至,还亲吻了他春光漏泄的那一杆直挺的旗帜。
与他的故事看似波澜不惊,但却影响了我整个青春,直至现在。
故事发生在东北的一个小县城,细细数来,那都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。
2006年夏天,我考到当地的一所高中,尽管初初升学,但依旧能明显地感受到学业的紧张。
我读文,班上清一色的女生,寥寥无几的男生点缀其间。
我清晰地记得第一堂课时,班主任在讲台上点名,我们乖乖地应声站起,喊声“到”,而后进行自我介绍。
“张超!”
老师喊到我时,一个高高瘦瘦,皮肤黝黑的男生和我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,原来,我和他同名。为了区分我俩,老师指了指我说,“你就叫大超,他叫小超,你的中考成绩高一些。”
当天回到宿舍后,才发现我俩竟是舍友。从此,我们俩在教室、宿舍、饭堂这三点一线的路途中形影不离,成为亲密无间的好友。
东北的八月,酷热难耐,每天回到宿舍后,小超总会把上衣脱掉,光着膀子,露出他那秀色可餐的六块腹肌,裤脚挽到膝盖,小腿的腱子肉清晰可见,还时不时的对我炫耀,“来,给你摸摸哥的肌肉!”
我故作不屑,连看都不看一眼,实则偷偷意淫了无数次。
2
我们俩的床是挨着的,每天睡觉前,我都会侧着身,看着他好久好久,慢慢睡着。每天晨起,映入眼帘的也是他睡着的模样,有时,他见我注视着他,便会微微一笑。
他喜欢打篮球,每次上完体育课,总会跑到我的身旁,一手夺过我的饮料,仰头畅饮,待到我高声反抗时,他早已将水喝了大半。
课间休息时,他偶尔会争分夺秒地跑向操场打打球,而我总会在座位上看书。有次,或许是天冷,他竟乖乖地呆坐在教室,突然,他毫无缘由地躺在我的大腿上,我有些惊讶,一把将他推开,“你干吗?”
他奇怪地看着我,“那么激动干嘛,我就躺着睡一会儿。”说完,他再次躺下。
就这样,一次、两次,我渐渐的习惯了他躺在我的大腿上闭目养神的亲密接触。也不知何时起,但凡他躺下时,我的心便怦怦直跳。
有时,我会在他熟睡时轻轻地低下头,近距离地感受他的呼吸,看着他长长的睫毛,棱角分明的轮廓......心里盘算如何才能偷偷地亲吻他而不被发现,但却一直不敢这样去做。
渐渐的,我发现,我可能喜欢上了他,因为他的喜怒哀乐时时牵动着我,他的一举一动也让我时而高兴,时而悲伤,而我完全陷入了他的世界,我可以确定我恋爱了,是暗恋,是单恋,并且对方还是个钢铁直男。
在他看来,我们之间就是单纯的兄弟情,但我对他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其实远远超出了兄弟情,这一点,只有我心里清楚。所以,他带给我的悲伤和喜悦,全部是我一人承受。
他一点也不懂,而我不敢奢望他能懂,这,或许就是爱上直男的苦果吧。
直到后来,一个喝酒的深夜,他对我的态度一夜之间全变了。
3
那天晚上,我们一同为朋友庆生,高举酒杯,喝得昏昏沉沉。
晚上睡觉时,青春的荷尔蒙隐隐作祟,我借着酒劲,在他熟睡之际将魔爪伸向了他的裆部,而后一点点地穿过内裤,紧紧地贴在了那里。
我生怕他醒来,一动不动地放着,感受着他的身体传过手掌的温度,像是握住一把坚硬的棒槌,暗暗窃喜,原来这个我渴望已久的地方竟如我想象中的美好。
后来,我见他依旧睡得安慰,先是颤颤巍巍地摸着,而后像是打开了潘多拉之盒,愈加大胆地套弄着。最后,甚至将头钻进黑漆漆的被窝,寻找黑暗丛林中唯一一座耸立的灯塔。我看不见它,但我知道它的存在,于是我闻着它的气息,找准位置,微微张开看似黑洞的小嘴,试图用嘴巴里的黑暗将它吞噬,一明一暗,起起落落。
被窝时而鼓起,时而落下,不时有风吹过。
突然,他扭动着身体,侧了过去,我急忙躺回原位,假装睡去。
第二天晨起,我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,依旧和他有说有笑。只不过,从那以后,我们之间的矛盾不断的出现,不断的升级。有一次,仅仅是因为一件小事,他二话不说,起身对我大打出手,我吓得缩在墙角,双手护着自己的头,没有还手,任凭他拳打脚踢。
我爱他,所以,我亲吻他的全部,而他恨我,却把我打得遍体鳞伤。
但至今,我都不知道他是否明了那一晚发生的事情。
和他的关系渐行渐远之后,我变得无精打采,也没有心思学习,像是失去了整个世界一般,毫无希望,索性搬出了寝室。
从此,与他打闹的不是我,醒来看到的不是他……
临近高三,我们都忙于学习,很多事情或许都已释然,我们偶有说话,但并非往昔,但我再也不敢喜欢他了。
那年夏天,他如愿考上了警校,成为了一名警察,而我读了法学专业,成为了一名律师。
如今,他身为人父,而我还是只身一人。那段青春岁月给我留下的记忆,默默地存放在我的心里,成为了过去。
只是看见他时,总会激起心里的涟漪,让我特别渴望爱情,渴望找到一位愿意和我看风景人。
昨天,我和小超一家三口吃饭,期间,他还提起当年打我的往事,我没说太多,一笑置之,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他为什么打我。
微醺的他,说:“哥,我对不起你,不应该犯浑揍你。”
他媳妇在一旁责怪道,“你还是个人了,要是我,你早就一边待着去了。”
我说:“我都忘记了这事儿了,既然都过去了,那就过去吧。”
其实,我哪会忘记,你的每一下,都打在了我的心里。
而现在,我也终于读懂那句诗,悲欢离合之情,岂待今日来追忆,只是当年却漫不经心,看似平常,早已惘然,哪懂得珍惜?
——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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