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湾:同性结婚后,财产、报税、劳动福利等都有配偶待遇】台湾在5月17日三读通过允许同性结婚的专法法案,创下亚洲先例,法案将在5月24日生效,预料在524当天将有很多同性情侣在各地户政所登记结婚,目前各地已有超过250对同性情侣预约在524当天登记。虽然这一专法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婚姻平权,但合法结婚的同性配偶将可在很多方面享有《民法》婚姻配偶的权利,除了配偶双方的财产共有和继承之外,同性配偶双方还将可以共同报税、合并申报综合所得税,并享有劳保方面的各种配偶福利。
在报税方面,原有的婚姻配偶合并申报制度,近日已被加以文字上的相应修改,相关表述全部改为不限定双方性别的“配偶”,所以同婚合法后,纳税法规直接就能适用于同性配偶,同性配偶也同样可使用免税额及相关的扣除额。同性配偶抚养对方父母的情况,也可把彼此的父母申报为抚养亲属,使用相关的免税额。
在劳动保障和福利方面,同性配偶结婚后,将同样的可享受婚假、育婴津贴、丧假、劳保遗属年金给付等劳动权益。
按照刚通过的法案,“相同性别之2人,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”,“成立第2条关系应以书面为之,有2人以上证人之签名,并应由双方当事人,依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之意旨及本法,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”,也就是专法承认同性伴侣的登记是结婚。
同婚法案获得通过后,广受媒体关注,不少明星名人也表示支持和庆贺。歌手张惠妹说“看到新闻,我哭了”。蔡英文发脸书说:”每个人的爱都是平等的,学习理解和共存,携手向前。今天,是台湾值得骄傲的一天,因为我们展现了这块土地良善的价值,愿意学会去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,让每一个人被公平对待”。
来源:全球同志新闻